WHG-WH20-II **式微光夜視儀
**式微光夜視儀產品簡介:
**式微光夜視儀是一種小的、**容易攜帶的夜間觀察儀器。儀器通過像增強器可以把微弱的目標圖像轉換成高亮度的圖像,從而達到在微弱光線下進行觀察的目的。如夜間野生動物觀察,農場、別墅以及工礦企業的夜間保安,也可用於夜間娛樂。外觀采用流線形設計,美觀大方,手持使用*舒適,開關手感好,方便。另外,該儀器具有穩壓、自動*強光功能,性能**優良。
本產品可用於邊*、保安、港口、航行、夜間觀察。
**式微光夜視儀參數:
觀察距離:100~120m(環境照度10-2Lux)
放 大 率:2×
視 場:>18&ordm
物境焦距:50mm
物鏡孔徑:40mm
調焦範圍:0.5m~∞
視度調節範圍:-4~+4D
電源電壓:3.0V
電池型號:兩節5號電池
外型尺寸:180×80×60mm3
重 量:0.5kg
紅 外 燈:內藏(作用距離15-25m)
強光保護:自動強光保護
**式微光夜視儀的使用方法:
1.從外套中取出夜視儀。
2.打開電池蓋,將電池裝入電池溝中。
3.電池安裝完畢,夜視儀準備工作完成。
4.請按下POWER鈕,開啟夜視儀,鬆開POWER鈕則關閉夜視儀。關上夜視儀後其還可以工作10-15分鍾,可利用此特點延長電池的使用時間。如果照度低可輕按下IR鈕,打開紅外燈,鬆開IR鈕則關閉紅外燈。正常開啟的夜視儀應在熒光屏和紅外線照射器上看到亮點。
5.取下物鏡蓋,將夜視儀對準所觀察的目標,轉動目鏡,找到清晰圖象。
6.沿著夜視儀鏡筒調整眼睛基準。
7.夜視儀工作結束後蓋上物鏡蓋。
9.建議夜視儀工作結束後將電池取出,以*止電池電介質流出汙染電池箱。當開啟開關未觀察到熒光屏發光或發光很暗時應*換電池。如果電池汙染了電池箱表麵,應用軟棉布或棉球搽試。如果電池箱受潮,應烘幹。如清洗物鏡,目鏡,紅外線照射器的光學表麵時,應先吹掉小沙礫和灰塵,然後用細軟布在表麵搽試。
**式微光夜視儀使用說明:
1.夜視儀是用於在夜間和微光下觀察目標的精密光電子儀器。為滿足在低照度下工作,夜視儀配有紅外線發射器。
2.夜視儀**保護蓋時禁止在白天開啟。在有光照的屋子裏檢查夜視儀工作性能時,須在夜視儀帶鏡蓋時進行,且不超過3分鍾.並且夜視儀不應對著強光源,強光進入夜視儀內部有可能將其損壞或消少夜視儀的使用壽命。用帶有鏡蓋的夜視儀觀察物體時也應避免強閃光。當強光進入夜視儀時其能見度會下降甚至消失。此時,應立即將夜視儀從強光源處拿走。過1-2分鍾後,夜視儀功能會恢複。**強的光源會導致夜視儀損壞(如白天持續十秒)
3.夜視儀允許1分鍾以內的強閃光和閃爍,視場觀察到的光斑不是夜視儀的缺陷,而是外部光源閃爍引起的。夜視儀在標準方式工作時**出現光斑,夜視儀視場存在少量的黑點和亮點不是其缺陷,而是夜視儀的標準。夜視儀在**保護蓋時禁止白天開啟。
4.夜視儀在寒冷的房間保存或冬季運輸後,再次使用前須在溫暖的房間保持5小時。
5.夜視儀適合在環境溫度-30度至30度,溫度25度時相對濕度93%,局部照度5.10ˉ 勒克司或以下使用。
6.夜視儀工作時間。
不開啟紅外線照射器:
溫度高於0度時---20小時
溫度零下30度時---3.5小時
開啟紅外線照射器:
溫度高於0度時---16小時
溫度零下30度時---2小時
夜視儀在10度以下工作並開啟前,須將電池先置於溫暖的地方(如胸部口袋)。
7.夜視儀應保存在幹淨的地方,避免重壓,機械損壞,潮濕,和太陽輻射。
**式微光夜視儀使用注意事項:
夜視儀應保存在外套中,其環境要**溫度5度到40度,相對濕度不超過80%
夜視儀需在夜間使用,不能對準強光,白天不能使用
白天檢查時,不能打開鏡頭蓋,否則很容易損壞
需使用好的鋰電池或堿性電池,劣質電池會影響使用效果,並容易損壞器材
盡量避免雨水或霧氣,*止摔,碰,撞;
鏡頭不要經常擦拭,如需擦拭時請用鏡頭紙或擦鏡布,注意不要劃傷鏡片
夜視儀要長期保存(超過兩周)時請將電池取出,*止電池流液損壞器材
請放置在幹燥,通風的地方,以免鏡片受潮,發黴